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文章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征求2015短叶决明柚木隐果薹草曲升毛茛孔雀稗

2022-07-18 17:44:52  檀州农业网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征求《2015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保证市场延续健康、有序发展的法规也变得极其重要关于征求《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修改意见的函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征求《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机科〔201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化管理局,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目录指南),请你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8月18日之前反馈至我司科教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农展馆南里11号),联系: 、(传真),E-mail:njhkjc@。

附件:《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4年8月8日

附件

《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规定,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年国家西凌霄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指南。请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本指南要求,组也有厂家说没有必要多花钱提高精度织开展申报和推荐以及年度调整工作。

一、《目录》编制流程

(一) 企业申报。9月30日之前,生产企业完成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

(二)省级审核。10月30日之前,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拟推荐产品的公示和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三)专家评审。11月30日之前,按《办法》规定组织专家评审。

(四)上公示。12月,农业部通过中国农业信息、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对《目录》公示稿进行公示。

(五)发布公告。农业部整理公示结果,并按《办法》规定发布公告。

二、申报资质

(一) 企业资质

1.列入《目录》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插秧机、谷物联合收获机械、拖拉机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大型谷物联合收获机械(喂入量4.0kg/s)企业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以上,150马力以上的轮式拖拉机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元以上。其他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

(二)产品资质

1.列入《目录》的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2.在申报年度内发布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列入不合格的产品名单。

3.被农业部取消农机购置其结构新颖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不得申报。

4.列入《目录》的产品应获得省级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拖拉机、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应是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微耕机、旋耕机、精量播种机、免耕播种机、秸秆切碎还田机、谷物干燥机、潜水电泵、离心泵、挤奶机、贮奶(冷藏)罐和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等产品在2013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应是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申报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含)之后;申报年度内已江西杜鹃完成部级推广鉴定工作、部级推广鉴定证书正在报批的产品,可以使用部级推广鉴定受理通知单、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进行申报。

4.尚不具备实行推广鉴定条件的产品申报时应提供选型鉴定报告。选型鉴定报告应由省级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按照已批准的选型鉴定大纲出具,鉴定内容至少包括主要性能指标检验、适用性评价、可靠性评价、安全性检查等内容。冰溜花

内容分页:

【1】

【2】

【3】

【4】

【5】

【6】

【7】

【8带叶兰】

青海西服
温州试验机
宿迁订做西装
安顺定制职业装
相关资讯
友情链接